今年3月,校文明办安排部署了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全校师生和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经校文明办和有关职能单位审核,确定出第四届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43名。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程序,6月2日至6月15日期间,全校师生都可以通过校园网,参加校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评选页面同步刊登候选人事迹,方便全校师生学习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接受师生监督。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投票评选活动。
投票方法如下:
1.每个IP地址只能投一次票。
2.“职业道德模范”必须选够4—8名候选人、“社会公德模范”必须选够5—10名候选人、“家庭美德模范”必须选够1—2名候选人才能投票,多选和少选均不能投票。
3.严禁采取技术性手段刷票舞弊,一经查实,将取消候选人入选资格。
如认为所公示候选人不合标准,请于6月15日前向校文明办(党委宣传部)实名据实反映。联系电话:6288215,电子邮箱:sxndxcb@163.com。
校文明办
2015年6月2日
山西农业大学第四届道德模范全校评选投票入口
附:山西农业大学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近两年来能模范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分类标准
1.职业道德模范
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科技推广服务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坚持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尽职业操守,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师生好评。
(二)社会公德模范
乐于奉献爱心,长期坚持助学、助残等帮扶困难群众或社会弱势群体工作,在公益性活动、志愿者服务等表现突出;爱护公物,诚实守信,在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维护校园安定,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家庭美德模范
模范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的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