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晋教人函[2015]2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晋教人[2013]35号)(附件5)确定的范围和条件执行。
第三层次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推荐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
1、学院引进人选论证报告,同时报送一、二层次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2、相关表格:第一、二层次领军人才工程人选签订《山西省“131”领军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工作协议书》1份;高校“131”领军人才工程优秀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申报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
3、附件材料:申报人身份证、获奖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成果、论文等有关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统一白皮)。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1页;
三、申报要求
1、表中所填奖项一定要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只留复印件)加以佐证,凡没有实物的不填。同时附上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论文复印件或学术专著封面复印件。
2、各学院要积极联系急需一、二层次人才,并组织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人选积极申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各单位务必于7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sxndrsc@126.com。
联系电话:6288223
人事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