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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部: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协议备忘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继续选派人员赴上述机构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 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合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0067

协议名额:10人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3-12个月

留学国别:菲律宾

2、 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0066

协议名额:10人

选派类别:博士后

留学期限:9-12个月

3、 与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合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100034

协议名额:10人

选派类别:博士后

留学期限:12个月

4、与亚洲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

http://www.csc.edu.cn/require/download.asp?PROJECTCODE=620034

协议名额:10人

选派类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博士研究生36个月,硕士研究生24个月

二、 人选条件

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还应符合相应奖学金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参见国家留学网相应项目选拔简章。

三、 选拔方式及时间

1、教师申报人须经学院同意(个人申请经学院签字盖章)后、学生申报人须经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个人申请经学院和研究生院签字盖章)后,按照项目要求联系接收函,需在5月1日前联系。

2、获得外方录取人员于2015年5月1日至5月10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3、相关书面材料请于2015年5月4日前报外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静

电话:6288493

外事处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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