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山西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晋科发〔2014〕54号)文件要求和2015年工作部署,省科技厅近日启动我省2015年度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选派入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人员选派及工作程序
1、选派对象与条件。选派对象主要为能够解决受援县科技需求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农村环保、信息化等专业的专任教师。选派对象需自愿到受援地服务,服从组织调配,同意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
2、选派范围与方式。以就近就便、本省范围内调配为主,引导选派对象到本省受援地服务。
3、服务内容与形式。选派对象围绕受援地支柱产业的科技需求,提供公益专业技术服务,或者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企业等,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并为受援地培养本土科技人才。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
二、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对选派到“三区”服务且考核合格的选派对象,除享受国家为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三区”发展所制定的有关人才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选派对象在选派期间人事、劳动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选派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2、对表现优异、做出重要贡献的选派对象以及对执行本专项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由国家或地方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项目申报倾斜支持。
3、其它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按照《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组发〔2011〕23号)执行。
(二)经费保障
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请申报人员填写2015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推荐表(附件3)一式2份及《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4),学院汇总后于4月15日将按照汇总表排序后的纸质材料提交至科技处计划科,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2.推荐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姓名-学院-手机号
联系人:马晶 霍飞 联系电话:6288259
E-mail:sxndkjc@126.com
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