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协发〔2015〕3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市科协:
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和《山西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中央关于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组织开展的推选工作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要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推选院士候选人,确保推选工作的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强化纪律意识,以优良的作风保证推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选渠道
1、山西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是具有推选资格的组织。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分别负责组织本学会、本高校和本企业的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并将被推选人的有关材料上报山西省科协。
2、山西省科协所属的条件不成熟的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不开展推选工作。山西省科协不接受以理事、常委等个人名义进行的申报,不受理本人申请。
3、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包括特别提名小组)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并须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签字确认。
4、各市科协要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内高校科协、企业科协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工作。
三、推选名额
中国工程院2015年院士增选名额不超过75名,中国科协可提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名额不超过300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不超过36名,农业学部不超过36名,医药卫生学部不超过36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不超过24名,工程管理学部不超过24名。
省科协对推选名额不作限制。各推选单位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四、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特殊要求。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注重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和来自工程技术一线的科技专家。
4、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五、有关要求
1、具有推选资格的组织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相关文件可参见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column_693_1.html和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
2、推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回避制度、投诉处理、保密制度、行为规范的规定执行。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六、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1、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以下简称“提名系统”)填写并打印签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21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
3、光盘一张:内容为使用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3/2014-12/31/20141231153314508522170_1.html)下载、查询。报送的《提名书》纸质件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4、同行专家评议表纸质件1份。
5、加盖推选资格组织公章的推选工作组织机构成员名单一览表(附后)纸质件1份。
6、加盖推选资格组织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附后)纸质件1份。
7、加盖推选资格组织公章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内容应包括:发布信息情况,推选人选情况,初审情况及投票结果,审核材料情况,收到的投诉举报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按推选工作报告要求内容和顺序逐一表述即可)。
说明:
①以上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②报送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提名资格。
8、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2月9日(8:00—17:00)将材料报送至山西省科协学会部。
9、要求现场报送材料。报送的材料要求:
①材料需完整报送,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②因具有推选资格的组织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自负。
③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协学会部
联 系 人:杨 茹
联系电话:(0351)4087075 4921836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