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5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1月26日—3月6日放假,3月7日—8日注册报到,3月9日正式上课。
二、教师:根据学校、学院及个人教学科研需要,合理安排假期。
三、干部、工人:原则上不放假;党员、干部须按时参加学校和所属学院、部门组织的“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在2月2日—3月1日期间适当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体人员上班。
四、轮休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值班,做好值班记录,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
五、各单位值班安排(值班时间、值班人员、联系电话),于1月30日之前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各1份。
校长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