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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一五年度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山西省转型跨越发展、大力推进和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进一步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思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改善回国留学人员的科研工作条件,促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更好地为我省教育、科研和经济建设服务,省留学办已开始受理2015年省筹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报。

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十二五”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和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主导产业;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市场前景好、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基础研究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政策研究。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项目

每项额度原则上为2-10万元人民币(社科类原则上为2—3万元)。对两次(两次及以上)获得省筹科研资助又再次申报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省筹科研资助项目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

2、近三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二)重点项目

每项额度为20-30万元人民币。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 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及安全生产;2.新材料转化;3.环境治理及清洁生产;4.工业自动化控制;5.量子调控与信息技术;6.精细化学品;7.重大疾病诊断、治疗的新技术、新方法;8.中药现代化技术;9. 现代农畜产品养殖、深加工技术与食品质量安全;10. 农作物、林果新品种选育及示范;11. 农产品产后推广及增值技术;12. 生态建设。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国家项目;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是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第一主持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时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对立项课题当年支付确定经费的60%,其余部分待课题通过验收后支付。

申请者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申报重点项目材料为一式6份)交至计划科,其中一份封面由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同时提交相应材料电子版。

特别说明:申请书、附件必须正反打印、复印并装订成册。

联系人:马晶 霍飞

联系电话:6288259

E-mail:sxndkjc@126.com

 

 

                                               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二○一四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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