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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学院: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学校现开展 201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依据校行字【2011】50号文件《关于下发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各相关培养学院须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现状与发展规划、生源、就业和生师比等情况,综合权衡、统筹考虑、科学有序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坚持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能力突出,经验丰富。

2.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3.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任现职满2年;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切实担负起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责任,履行研究生教育职责。

4.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5.近三年人文管理社会科学学科的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3万元,理科、工科和农科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5万元。

6.申报人应是本学科专业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目前所从事的学术研究方向明确,特色突出,科研工作成绩显著,满足下列其中2项要求:

(1)目前承担有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科研课题(第1负责人);

(2)近5年在1A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3)近5年获省部级科研、教学三等奖以上奖项不少于1项(署名前2名);

(4)近5年参编学术专著、译著、专业教材不少于1部。

7.申报人应具有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验,能指导研究生专业外语学习,具备开设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理论课程的能力和条件。

8.对本学科专业无硕士学位授予权、需跨学科挂靠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申报者,仅限于该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申报条件从严掌握,其所属学科专业应与挂靠的学科专业相关联,且学术联系密切。

(二)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坚持工作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能力突出,经验丰富。

2.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切实担负起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责任,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

4.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

5.近三年人文管理社会科学学科的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8万元,理科、工科和农科到校科研经费不少于15万元。

6.申报人应是本学科专业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目前所从事的学术研究方向明确,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学术水平居于国内前列。

其中,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条;被聘为教授八年以上的申请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1A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四篇以上,其中SCI一篇或EI两篇;

(2)编著有国家级相对应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全国高等院校规划教材,本人均为主编或副主编;

(3)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一项(前三位),或者获二等奖一项(前二位);

(4)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第一主持人);

(5)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第一主持人)。

7.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协助指导培养过一届博士生,培养质量较好。

8.对本学科专业无博士学位授予权、需跨学科挂靠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申报者,仅限于该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其所属学科专业应与挂靠的学科专业相关联,且学术联系密切。

二、选聘程序

(一)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程序

1.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书》。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硕士生导师的岗位数,按照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经所在学院同意并向学校推荐。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就申请者是否具备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表决,须有2/3(含2/3)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4.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二)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程序

1.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教授首先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申请书》。

2.博士学位授权点根据博士生导师的岗位数,按照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进行初选,经所在学院同意并向学校推荐。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1)聘请两名外单位有培养博士生经验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评议。

(2)根据评议结果,组织由5—7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评审组进行初评(其中至少两位是外单位的博士生导师)。

4.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评议结果,就申请者是否具备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表决,须有2/3(含2/3)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5.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时间进行安排,并于5月26日—5月27日将以下材料(包括各类表格的电子版,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学位办公室。

(一)通过学院、科研和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的《山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和《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二)指导教师审批表中涉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著作或教材、论文等)、科研项目立项书和专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所有指导教师申请者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并列出内装材料的详细清单贴在醒目处。

(三)加盖学院公章的《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和《山西农业大学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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