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请将所属教职工开学第一天到校(到岗)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各教学院部要做好开学第一周的查课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4日上午下班前将所属教职工到校(到岗)情况报告校纪委监察室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同时根据年前学校会议精神,对借调人员、外出学习人员、出国人员、不在岗人员等进行逐项报告;各学院(部)由书记、院长(主任)签字,各部处室由负责人签字;虚报、瞒报、不报,将追究领导责任。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职工的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抽查。
附:2014年春季开学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