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2023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我校为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我省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山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经过严格评选,决定命名50个地区和单位为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在教育教学、日常管理、招生就业、师资建设、关键节点、保障机制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探索出了特色鲜明、主旨明确、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的民族团结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