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暨2020年度五四表彰大会
4月28日上午,嘹亮的《国歌》声在我校太谷校区致远堂响起。为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掘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我校隆重举行2020年度五四表彰大会。校党委书记廖允成,校(院)长赵春明,党委副书记马建平、张强,副校(院)长李宏全、邢国明、赵水民出席大会。大会由张强主持。
廖允成讲话
廖允成代表校党委、校行政向全校青年师生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表示祝贺。他重温了五四运动以来的102年,一代代青年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立志救国、矢志强国的艰辛历程。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4月19日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讲话,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对于我们在新时代发扬伟大五四精神,激励新时代青年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校广大青年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践行。他肯定了近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并为学校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青年工作者指明了今后努力的方向。他向全校青年师生提出四点希望,一是要学党史增信心,做理想信念坚定的爱国者;二是要强德行提修为,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三是要勇创新善作为,做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动者;四是要勤学习强本领,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者。
会上,校团委书记朱江宣读了《共青团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表彰2020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农业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资源环境学院分团委、林学院分团委、基础部分团委、园艺学院分团委、软件学院分团委6个集体“‘五四’红旗分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农学院功农1802班团支部等39个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农学院学生分会等19个集体“学雷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附属学校小学27班等4个集体“优秀少先队”荣誉称号;授予卫一超等76人“‘五四’青年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白洁等37人“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卫旭阳等41人“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王恩吉等218人“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弓媛媛等775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王良策等20人“学雷锋优秀青年”荣誉称号;授予王妍竹等35人“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
为获奖师生代表颁奖
代表发言
与会领导为获奖师生代表进行颁奖。农业经济管理学院王宇泽、草业学院夏方山、小麦所郑兴卫分别作为获奖的学生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和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进行发言。
最后,大会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声中落下帷幕。
近年来,校团委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主责主业,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使命,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形成“12515”工作框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人文美育教育、实践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强化建设,从严治团,在全校2万余名团员、团干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突破和胜利。
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同志以及全校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各级团干部以及获奖学生代表参加大会。(宣传统战部程旭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