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座谈会和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向受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致以热烈的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会见了受表彰代表。
习近平指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央文明委评选表彰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这对倡导好风尚、弘扬正能量、促进全社会向上向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全国道德模范体现了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高尚品格,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让社会主义道德的阳光温暖人间,让文明的雨露滋润社会,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
我校常明昌教授作为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提名奖的优秀代表,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表彰活动。
人物档案:
常明昌,男,汉族,1964年1月生,九三学社社员,山西农业大学教授、中国食用菌协会副会长、山西省食用菌协会会长。
他先后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30多项。2013年被山西省科技协会和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授予“山西省科技传播标兵”,并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年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五届山西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5年被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教育部联合授予“全国师德标兵”;2016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入选“2016年度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候选人;2017年被山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授予“山西省脱贫攻坚创新奖”,并再次被授予“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作为团队负责人荣获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团队被山西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授予“山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常明昌劳模创新工作室”。他的先进事迹多次被《中华英才》、《中华儿女》、《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团结报》、《山西日报》、中央电视台、山西电视台、中国网、中新网、人民网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