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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高校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开学伊始,从省高校工委传来喜讯。山西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日作出决定,对2012—2013年度高校文明单位标兵、高校文明单位和高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我校被授予“高校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2009年、2011年连续两届获得“省高校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殊荣,标志着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更高台阶。

多年来,我校在省文明委和省高校文明委的精心组织和正确指导下,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按照“一、二、三、四”的工作思路,即:围绕提高师生员工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这一中心;抓住青年教师、干部和青年学生两个重点;明确教育、管理、建设三项任务;以“文明言行、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四项工程为载体,持之以恒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团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部门处室各负其责,全校师生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校园氛围。

近年来,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可喜成绩。在1999年获得“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德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09年以来,我校又连续两届被评为“山西省高校文明和谐单位”。2012—2013年度,学校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和水平,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方案认真实施,坚持主题不换、口号不变、干劲不减,不自满、不懈怠、不断线,万众一心、乘势而上、拓展渠道、充实内容、真抓实干,努力使“讲、树、创”活动上规模、上水平、上台阶,不断掀起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高潮,开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崭新局面。

我校此次获得“高校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是全校广大师生共同努力取得的可喜成果,无疑值得我们骄傲和自豪,但同时更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鼓励和鞭策。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融入文明创建全过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文明创建工作,持续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不竭精神动力,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山西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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