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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获得科技部教育部批准

12月19日,科技部、教育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等29所高等学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29所获准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高校名单,山西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名列其中。

教育部、科技部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深化高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12年联合下文《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技〔2012〕1号),鼓励高等学校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首批获得教育部、科技部批准成立新农村发展研究院。2012年7月11日,“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授牌仪式及建设工作会”在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隆重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并为首批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授牌。

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通过一年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6月份,省教育厅、科技厅联合组织专家对我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进行论证。12月初得到了省政府的正式批复,同意我校向教育部、科技部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第二批获批的29所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江南大学、广西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天津科技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江苏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教育部、科技部要求获批的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以《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规程》为指导,完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方案,落实建设条件和配套支持,推动高等学校的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创造良好环境,努力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带动和引领区域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科技支撑力量。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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