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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隆重举行2013年“五四”表彰大会

         

为弘扬五四精神,激励青年学生,鼓舞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促进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建设和发展,5月3日下午,我校2013年“五四”表彰大会在实验大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校党委书记石扬令,党委副书记、校长赵春明,党委副书记滑云龙,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富国,党委委员、副校长张虎芳,副校长弓永华,正校级调研员王俊东,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邢保荣出席并为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奖。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全校各级团干部、获奖人员及青年学生代表参加了本次大会。表彰大会由校团委书记冀建峰主持。

在激昂有力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中,大会拉开了帷幕。

校团委副书记朱江宣读了《关于表彰2013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农学院分团委、林学院分团委、文理学院分团委等4个分团委“‘五四’红旗分团委”荣誉称号;授予农艺1101班团支部等28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农学院分团委、动物科技学院分团委、林学院分团委、资源环境学院分团委、经济贸易学院分团委、文理学院分团委等6个集体“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 动物科技学院“通发”生态养殖创业团队、林学院“阳光园林”创业团队、 资源环境学院“蚂蚁”创业团队、园艺学院“绿翼”创业团队、 经济贸易学院“温室平菇”栽培团队等5支团队“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团队”荣誉称号;授予文理学院支教队等10个集体“学雷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附中小学20班、小学16班、小学13班等3个少先队“优秀少先队”荣誉称号;授予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园文明监督队、经济贸易学院校园文明监督队、校学生会校园文明监督队等3支校园文明监督队“校园文明优秀监督队”荣誉称号;授予校园中心绿化队、物业中心实验大楼值班室、公寓中心5号楼中门值班室等3个单位“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授予李锐等29人“‘五四’青年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杨昕格等39人“团干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梁晓燕等40人“团员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高敏等10人“学雷锋优秀青年”荣誉称号;授予邹庆军等267人“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姚珺等10人“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授予杨倩等627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授予张宇轩等35人“优秀少先队员”荣誉称号;授予吕韬等24人“校园文明优秀监督员”荣誉称号;授予崔福柱等10人“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并在全校予以表彰。

校党委副书记滑云龙代表校党委、校行政向全校团员青年致以节日的问候,向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表达了衷心的祝贺,向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表示衷心的感谢!

他说,自1922年共青团成立以来,一代又一代的中华优秀青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弘扬五四精神,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年代,为了实现国家独立民族富强这一中国梦,用青春和热血书写了彪炳史册的绚丽篇章。他向广大学生提出了包括习近平主席的“两个一百年”、为我们描绘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大青年应志存高远增长知识等内容在内的三个牢记。

他向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全校各级团组织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提升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二是学校广大团干部要以让党放心、让青年学生满意的标准努力推进工作和提高速率;三是全校广大团员青年要以实现中国梦为理想信念努力奋斗;四是全体团员青年要胸怀个人梦,胸怀中国梦,继承五四精神,弘扬优良传统,勤奋学习,拼搏创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

表彰活动不仅是对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肯定与鼓励,也充分体现了我校党政领导重视和关心青年一代的成长进步和对共青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我校青年学生进一步继承“五四”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对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校团委 韩敬敬 张丽梅)

         

         

         

         

         

         

         

         

         

                                                    (程旭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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