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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整治“吃拿卡要”创优发展环境

按照省高校工委、教育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校从5月至8月底,在全校集中开展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校成立了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领导组,下发了《山西农业大学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范围,明确了专项整治内容,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整治在工作中的“卡、拖、要、乱”行为,特别是拖延推诿,索要好处,谋取私利,办事效率低下,影响学校发展环境、损害学校声誉、危害党和政府形象的行为。

重点针对九种行为,一是不按规定向师生员工及其它服务对象一次性公示、告知或说明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二是不及时主动或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申请、审批、备案,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推延刁难的行为;三是索取、接受师生员工及其它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师生员工及其它服务对象报销个人费用、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接受有偿服务、强迫参加各类社团培训等行为;四是在为学生办理评优、入党,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转专业、转学,学位证、毕业证发放、毕业生派遣等有关手续时,索取、接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等行为。五是在教职工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选模、财物分配、公务出差、出国事项办理等方面的拖延、刁难、索取或接受好处的行为;六是在办理科研项目申报、经费分配、经费审批报销、财务支付、后勤服务等事项中拖延、刁难师生员工及其它服务对象,向师生员工及其它服务对象索取或接受好处的行为;七是在工程建设及物资招标采购、人员招聘、招生考试中,利用职权向师生员工及其它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行为;八是违反规定向师生员工乱收费,强制师生员工接受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九是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专项整治合力,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我校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开通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举报投诉。(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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