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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冰就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工作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作,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对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精神进行了全面贯彻和部署。记者就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工作采访了党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冰同志。
    问:公开选聘的政策和具体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选聘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一村一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目标任务。
    根据《意见》规定:选聘工作,按照“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付薪酬、乡镇管理、服务基层”的模式,坚持“选聘和管理并重、使用和培养结合”的原则,保证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不仅选得准、下得去、用得上,而且留得住、干得好、有前途。选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考试、按专业分类录取的办法。具体由各市委组织部联合市有关部门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确定等程序组织实施。
    被选拔的高校毕业生,由毕业生所服务的有关乡(镇)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以上的,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继续享受原来的各项政策待遇。
     问:今年招聘多少村官?
     答:全省共有2.8万个行政村和1900个社区,连续两年选聘了近万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可以说这项工作我省已走在全国前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机制和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担任村和社区干部工作,今年计划再选拔一万名大学生干部到农村工作。
    问:选聘村干部是否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
    答:选聘村干部对政治面貌没做要求,但要求建立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为党员。
    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里都担任什么职务?
    答: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任职,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提出意见,乡镇党委下发文件。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要根据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担任的职务明确分工,保证他们参与村里的领导工作和重要事务。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在本村工作满一年,如果本人书面申请要求在本村参加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登记为选民,参加换届选举。
    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工作能享受到哪些优惠待遇?
    答:按照《意见》规定: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会认真落实全省统一规定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免费人事代理、自愿落户、助学贷款财政代偿及报考我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省属院校研究生加分的政策。对在动员高校毕业生报考村干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各高校要保证兑现。
    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按当地全额事业单位在职管理人员政策执行,并保证正常晋升和按时足额发放,发放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有困难的县,由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给予倾斜,以保证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工资待遇的落实。
    招考县、乡公务员和招聘县、乡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教师,要把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作为重要来源。
 问: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如何进行管理?
 答:在管理上主要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注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平时教育相结合;跟踪培养与重点帮扶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培养。在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任职前,各市、县(市、区)要集中对他们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处理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方法技巧。并重视做好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每年至少要组织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参加一次集中培训。二是严格考核。乡镇党委每年要对高校毕业生村干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并要把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办理予以解聘。
    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的工作生活环境如何?
    答:高校毕业生村干部原则上要住在工作村,乡村两级要为他们提供基本的食宿、办公条件。不具备单独安排食宿条件的村,由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或条件好的村就近集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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